时间:2022-05-02
大
中
小
来源:
为做好我市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根据山西省物流保通保畅领导组办公室文件精神,为方便群众,现将全国统一《通行证》办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通行证》为跨省份进出涉疫地区的重点物资运输车辆使用,重点保障医疗与防疫物资、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物资、邮政快递等民生物资,农业、能源、原材料、重点工业品等重要生产物资以及重点外贸企业物资运输。
二、《通行证》实行一车一线路一证,在办理《通行证》时要写明车牌号、运行线路,使用《通行证》的车辆不得超出《通行证》办理时申请线路,超出申请线路,《通行证》无效。
三、全国统一《通行证》由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统一印制,由重点物资收发货单位、承运方提出申请,市、县发改、工信、公安、交通、商务、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各领域实际需求,分类统一发放。
四、申请程序。收发货单位或承运方向属地行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予以发放。申请函填写务必真实、完整、准确。
五、办理通行证需提供的资料:
1.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
2.司乘人员健康码绿色、通信行程卡绿色(包括带*号);
3.司乘人员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1)。
通行证时限:当次运输任务时间。4.5吨以下货车不要求提供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六、从5月1日全面启用全国统一《通行证》,停止发放原《通行证》。
阳泉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2日
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体验最佳浏览效果!
ICP备案编号:晋ICP备05007173号 网站标识码:1403000022晋公网安备14030202000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