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2-01 大 中 小 来源:交通运输局
广大市民朋友们:
2024年春运已正式启动,为实现“平安春运”,进一步规范我市客运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经营者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市客运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自即日起,在市辖区管辖范围内及高速公路支队管辖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非法营运车辆”是指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包车客运、网约车、出租车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车辆。
二、敬请广大人民群众,春运期间出行选择自驾或乘坐合法正规客运车辆,自觉配合客运服务人员要求,拒乘任何形式的非法营运车辆。
三、严正警告正在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立即停止非法营运活动;若继续非法营运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查重处。
四、重点范围包括: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在火车站、高速公路出入口、商贸物流集散地、学校、医院周边从事巡游出租客运或网约出租客运等非法经营行为;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以汽车租赁为名变相从事非法营运行为;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利用网络微信、电话等形式以“拼车”、“顺风车”为名,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包车客运、出租客运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五、对于非法营运“黑车”的组织者,通过微信群、QQ群等渠道发布拼车信息,欺行霸市、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非法营运组织和扰乱客运市场秩序的团伙,对暴力抗法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要充分认识到非法营运“黑车”的社会危害性和打击非法营运车辆的紧迫性,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配合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开展稽查工作,积极踊跃举报非法营运车辆,维护正常客运市场秩序。
特此公告。
阳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山西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阳泉支队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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