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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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财政预算单位:
根据市财政局“阳财预〔2021〕21号”文件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现将局属各财政预算单位2021年预算予以批复,并就加强预算管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算执行原则
1、严格预算标准,强化预算约束。各单位支出均不得突破财政预算标准。
二、申报预算要求
局属各单位上报申请财政预算或调整支出预算文件时必须附有详细说明,由局财务科审核汇总,经分管领导、局长签批后统一上报市财政局。
三、规范预算执行
要继续深化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改革,衔接好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在资金拨付核算报表时正确使用经济科目。各单位要认真领会政策精神,规范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 的政策要求,强化绩效意识,加强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各部门各 单位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 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四、强化预算约束
人员支出方面,严格执行国家、省统一的工资津补贴标准,严格按照财政核定的社保缴费基数测算及缴纳社会保险费。各单位不得擅自提高工资津补贴标准,不得超过财政核定范围提取社保缴费。人员支出严禁挪作他用,不得用于补充单位公用经费及其他项目支出。
运转类支出方面,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差旅、会议、培训、“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民生类项目要按照既定的政策标准、范围、目标及时兑现到位,要突出资金时效性,坚决避免民生资金闲置沉淀。
五、严格预算绩效管理
各单位要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扩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范围,加强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监控,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复评,注重对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树立“花钱求效”的理念,强化支出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局属各预算单位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使用的前提下,要不断提高预算执行的效率和均衡性,结合本单位的年度工作,科学合理安排支出计划,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阳泉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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