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7 大 中 小 来源: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市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级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治理超限超载、城市客运管理、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地方海事行政、水路交通管理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执法工作。负责重大案件跨区域案件和县级无管辖权案件中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县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阳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内设机构14个,分别为:办公室(党务办公室),财务人事科,政策法规科,安全应急科,案件管理科,治超办公室,信息数据科,城市客运执法大队,运政执法大队,路政执法大队,机动执法大队,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娘子关站公路超限检测站,驼岭头公路超限检测站。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表无数据)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131.84万元、支出总计1131.84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459.32万元,下降28.87%,支出总计减少477.23万元,减少29.66%。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131.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1.84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131.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2.7万元,占比47.95%;项目支出589.14万元,占比52.0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31.84万元、支出总计1131.84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459.32万元,下降28.87%,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477.23万元,减少29.66%。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31.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77.23万元,减少29.66%,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减少。其中,人员经费495.01万元,占比43.73%,日常公用经费47.7万元,占比4.21%。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31.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7万元,占0.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83万元,占4.67%;卫生健康(类)支出21.22万元,占1.87%;交通运输(类)支出1021.17万元,占90.22%;住房保障(类)支出34.56万元,占3.0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181.18万元,支出决算1131.84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1.89万元,支出决算2.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74%,用于党建活动。较2020年,决算增加1.34万元,增长99.42%,主要原因是2021年实有在编人数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46.82万元,支出决算52.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12.84%,用于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较2020年决算增加5.48万元,增长11.57%,主要原因是2021年实有在编人数增加,社保经费增加。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22.01万元,支出决算21.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1%,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较2020年决算增加5.51万元,增长35.07%,主要原因2021年实有在编人数增加,社保经费增加。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35.6万元,支出决算34.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7.05%,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较2020年决算增加18.48万元,增长114%,主要原因2021年实有在编人数增加,住房公积金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5.0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84.1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79.74万元、津贴补贴21.56万元、奖金54.14万元、绩效工资114.5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5.9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2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8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58万元、住房公积金34.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86万元,其中:退休费10.86万元;公用经费47.7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47.7万元,其中办公费8.58万元、水费0.83万元、印刷费0.13元、电费1.35万元、邮电费0.09万元、取暖费14.11万元、差旅费0.21万元、培训费0.38万元、工会经费6.62万元、福利费11.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83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2万元,支出决算15.42万元,完成预算的95.19%,比2020年决算减少3.54万元,减少18.6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5.42万元,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15.42万元,占 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 万元,占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今年组团 0个,累计 0人次。
2、公务用车运行费年初预算为16.2万元,支出决算为 15.4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4.0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2.9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9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9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公务用车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 100 万元以上专用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中其他运转类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分别对为娘子关公路超限检测站人员及运行经费、驼岭头公路超限检测站人员及运行经费、源头治超人员及运行经费、驼岭头公路超限检测站场地租赁费等1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内部评价,涉及资金589.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驼岭头公路超限检测站人员及运行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0分。全年预算数为155.6万元,执行数为15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为38名执法辅助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交纳相关保险,有效监管了超限超载行为,降低了对道路的损坏和安全隐患,确保站点正常运行;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路产路权,维护了道路货物运输的市场秩序,提高群众满意度。
存在问题:个别执法人员对自身要求不严格、责任意识不强,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还需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素质。
下一步措施: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全体队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规范执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新政策、新规定、新标准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严控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发生。
娘子关公路超限检测站人员及运行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0分。全年预算数为170.17万元,执行数为170.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为31名执法辅助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交纳相关保险,有效监管了超限超载行为,降低了对道路的损坏和安全隐患,确保站点正常运行;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路产路权,维护了道路货物运输的市场秩序,提高群众满意度。
存在问题:站点面临搬迁,设备老化,投入资金有限。
下一步措施:积极对接相关事宜,做好搬迁各项准备工作。
源头治超人员及运行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0分。全年预算数为72.3万元,执行数为7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为9名执法辅助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交纳相关保险。强化巡查源头企业和督查县区力度,有效监督源头企业超限超载行为,降低了对道路的损坏和安全隐患;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路产路权,维护了道路货物运输的市场秩序,提高群众满意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
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
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 “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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