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陆阳泉市交通局官方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阳泉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时间:2025-04-16        大    中    小      来源:交通运输局

为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巩固“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成效,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我局职能职责制定本清单。

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

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党内法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重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个性普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信访工作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2012年修订)《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山西省公路条例》《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山西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山西省城市公共客运条例》《山西省邮政条例》《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山西省环境保护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节约能源条例》《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西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山西省社会信用条例》《山西省档案管理条例》《山西省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山西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山西省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办法》《山西省铁路安全管理办法》《山西省旅游公路管理办法》《山西省高速公路非公路标志管理办法》《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办法》《路政管理规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禁令》《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风纪规范》。

二、普法对象

阳泉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交通行政工作中涉及的执法对象、服务对象、管理对象等社会大众。

三、普法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狠抓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广泛组织开展各项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向全体干部职工、执法单位、案件当事人、服务对象以及广大人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塑造法治信仰,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形成全民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深入推进法治交通建设。

四、普法举措

(一)落实组织领导责任。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年度普法宣传的首要任务,切实站在法治政府、法治机关、法治交通的高度,深刻认识普法宣传的重大现实意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统筹好普法工作与业务建设的关系,将普法宣传教育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要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把落实普法责任制摆上重要日程,及时研究解决行业普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做好人员、经费、物资保障。要加强交通行业普法队伍建设,切实发挥具有法学背景干部职工的优势,以及长期从事行业立法、法制审核等骨干的作用,增强行业普法队伍建设。(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和局属各单位;完成时限:全年)

(二)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重大决策会议研究决定前学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年度述法等制度。各级党组织要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及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制订年度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把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并在其它各类培训课程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充分利用“山西交通在线教育平台”等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平台进行在线学法考试。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将开展述法工作作为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具体举措,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要抓手,持续落实“应述尽述”要求,丰富述法形式,增强开展述法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提升述法工作实效,切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规科等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完成时限:全年)

(三)深入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安全生产月”“路政宣传月”“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各类法治宣传日和不同时期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精心策划和组织开展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山西省社会信用条例》《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办法》等新修订和涉及热点问题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提高全民法治意识。(责任部门:局政策法规科、综合运输科、安全监督科、公路管理科等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各主题宣传活动时间节点、全年)

(四)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加大“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宣传力度,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普法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能力水平,确保系统内部普法与社会普法相统一。开展经常性以案释法活动。利用办理案件各环节宣讲法律,边执法边普法,耐心释法明理,及时解疑释惑。法律文书结合案情进行充分说理,深入解读法律。执法单位要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建立以案释法资源库,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责任部门:局政策法规科、综合运输科、安全监督科、公路管理科等局机关各科室,市执法队及局属有关单位;完成时限:全年)

(五)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落实好省、市有关国家工作人员旁听案件庭审学法用法制度,采取现场旁听或网上观看等形式,组织有关工作人员每年参加旁听庭审不少于2次。(责任部门:局政策法规科,市执法队及局属有关单位;完成时限:全年)

(六)运用各类平台载体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发挥“报、网、端、微、屏”等各类平台载体在普法宣传教育中的作用,不断丰富干部职工的法治文化需求。以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官方门户网站、微信、客户端等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推广法治文化作品,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实效。(责任部门: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等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完成时限:全年)

五、责任领导

黄福贵,局四级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