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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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交通局
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由发证机关撤销其从业资格证件的规定。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核查更新“两客一危”车辆及危险货物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息的通知》精神和随文下发的省公安厅抄告驾驶员数据信息,经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核实从业资格证情况,现决定对近三年发生亡人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1人的从业资格证进行撤销。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从业证有效期限 | 撤销从业证类别 |
1 | 梁文柱 | 140302********2011 | 2026-07-08 | 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 |
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9月4日前提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联系人:焦宇鹏
联系电话:0353-2023639
联系地址:阳泉市郊区李荫路50号阳泉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410交通窗口
特此公告。
阳泉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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