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9-01
大
中
小
来源:交通局
为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消除道路货物运输安全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阳泉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对市辖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营运车辆开展全面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及要求公告如下:
一、核查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阳泉市辖区内连续3年未按照规定年度审验的营运车辆共87辆。上述车辆违反道路运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存在重大道路运输安全隐患,已不具备合法有效营运条件。
二、整改要求
(一)立即停止营运。凡逾期未审验营运车辆立即停止 上路营运,不得从事任何经营性道路运输活动。
(二)限期办理审验或注销手续。相关逾期未审验营运 车辆所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前往阳泉市政务服务中心四层交通窗口办理车辆年度审验、注销等手续。
三、处置措施
请广大运输企业及车主高度重视,按期依规办理车辆审验业务。逾期仍未审验办结的,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及货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注销相关车辆道路运输证。
四、异议复核
相关营运车辆所有人对核查信息有异议的,须在公告期内,持有效证明材料到阳泉市政务服务中心四层交通窗口申请复核,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核查结果。
五、联系电话
0353-2033445
附件:阳泉市市辖区逾期三个周期及以上未审验营运车辆明细表.xls
阳泉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9月3日
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体验最佳浏览效果!
ICP备案编号:晋ICP备05007173号 网站标识码:1403000022晋公网安备14030202000014号